中華民國一○○年十一月四日
桃中環南扶(一)峰字第二一號
正本受文者:國際扶輪3500地區總監 張宏明 D.G.Tony
地區秘書長 莊炳東 PP Rubber
地區財務長 曾煥欽 PP Shopping
中壢分區助理總監‧中壢分區助理秘書
中壢東區社‧中壢南區社‧中壢北區社‧平鎮社‧中壢中興社
中壢南星社‧中壢東南社‧楊梅梅蘭社‧龍潭龍泉社
主 旨:敬邀 貴社參加社區服務【法治教育服務】活動始業式。
說 明:
一、 本社謹訂於一○○年十一月廿九日(星期二)舉辦社區服務
「法治教育服務活動」始業式。
二、時間:上午八點到十一點(始業式時間為8:15~8:35)
三、地點:桃園縣中壢市中平國民小學(中壢市過嶺里一鄰一號)
四、誠摯邀請蒞臨指導。請各社於11月20日通報擬參加人數。
中壢環南扶輪社
社長 鄧家峰
扶輪社 □是 參加 位
□不克參加
法治教育服務企畫書
一、 活動緣起:
形觀我們的日常生活裡,無論是交通事故、買賣糾紛、繼承遺產、甚至是在工作的職場,也有所謂的勞資糾紛。這些五花八門、耳熟能詳的事件比比皆與法律相關,在這些再平常不過的糾紛中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則取決於有無基本的法律常識。又現代社會資訊之管道多元並複雜,但資訊之正確性不足,以致國中、小學生常因這些五花八門的錯誤資訊而有錯誤的行為,嚴重的更有觸法之情形,是以,將正確法律知識傳達給這些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實為重要,除了可以避免這些國家未來主人翁行差踏錯誤觸法網,亦可藉此讓臺灣社會成為更法治、更文明的社會。
二、活動內容
本次活動係配合桃園縣中平國小四至六年級(共26班,799人)法治教育課程,預定為半天的法律育樂營(九點半至十二點),共三節課,每節課40分鐘,課程係由台北大學法律系學生負責教授法律教案,教案是以遊戲及戲劇的方式帶出法律的知識,寓教於樂以期能充實中平國小生的法律知識和素養。而教案的主題非常充實,由校方於十一種課程中選出網路犯罪防制、少年事件處理法、煙毒酒防制、性侵害防制法為教案內容。
三、講師成員
教官成員主要為台北大學法律服務隊大一到大四的隊員為主,台北大學法律服務隊係成立於民國69年10月,迄今已下鄉舉辦為期五天法律育樂營隊共61次,營隊經驗豐富,因此獲得法務部及教育部長期獎勵補助,更於民國86年獲傑人會遴選為十大傑出社團,接受總統表揚。
四、主辦單位:中壢市中平國小、國際扶輪3500地區中壢分區各扶輪社。
承辦單位:國立台北大學法律服務隊、中壢環南扶輪社
五、實施期間:100/11/29
協辦單位:國立台北大學法律服務社
承辦單位:中壢環南扶輪社
五、實施期間:100/11/29
六、始業式流程:
項次 |
活動 |
時間(min) |
備考 |
1 |
主席致詞 |
3 |
陳校長 環南社長 |
2 |
來賓致詞 |
10 |
總監 縣長 市長 |
3 |
致贈紀念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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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致贈感謝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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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席宣布活動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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