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國際扶輪3500地區2011-12年度地區各大分區演藝競賽辦法。
說明:
一. 「四大分區演藝競賽」確定舉行日期及地點:
桃園分區:2011年12月11日(日)桃園展演中心。
中壢分區:2011年11月19日(六)平鎮婦幼館。
新竹分區:2011年12月10日(六)新竹華麗雅緻餐廳。
苗栗分區:2011年12月17日(六)竹南天廚餐廳。
二. 實施要領:
1. 團體歌舞表演(每社限一個節目:8人以上表演,時間限5分鐘內):
各分區合計遴選出12個社(計12個節目)分別於2012年4月14日(六)及4月15日(日)地區年會中的兩個晚會中表演:
桃園分區遴選出4個社。
中壢分區遴選出3個社。
新竹分區遴選出3個社。
苗栗分區遴選出2個社。
2. 個人藝術歌曲獨唱(以聲樂的方式表現中西藝術歌曲、歌劇選曲、百老匯音樂劇選曲、中西民謠歌曲。可自備伴唱帶):
參賽資格:限社友或配偶
報名方式:每社可自由報名參加。(限:1人)
各大分區分別遴選出一位(計四人)在地區年會中表演。
三. 評分標準(供參考):
1. 團體歌舞表演
團體默契30%、歌唱指數20%、舞蹈指數20%、造型指數15%、創意指數15%(合計:100分)
2. 個人獨唱表演
技巧30%、音準30%、音色15%、台風15%、服裝10%(合計:100分)
四. 遴選標準(供參考):
(a)評審群總評分(佔50%)
(b)各社票選總評分(佔50%):建議採用一社多票(例如一社五票),一票多選(可選三社,不得重複)
兩者總和分數最高之前2~4個社(團體歌舞表演),代表赴年會晚會演出。
兩者總和分數最高之獨唱者(個人獨唱表演),代表該分區赴年會演出。
五. 評審團:”地區演藝競賽委員會”將敦聘專業音樂老師至各分區擔任之。
地區總監 張宏明
地區演藝競賽委員會主委 王建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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