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2012~13年度長期YEP甄試辦法
一、青少年交換活動的目的:
本計畫提供青年學生與扶輪接待家庭、扶輪義工,以及社區整體許多的助益。透過青少年交換,學生能第一手學習外國生活的各個面向。隨著對於世界的概念不斷擴張,他們漸趨成熟,發展對自己更深層的瞭解。融入外國的教育體制,加強了他們的學業與個人成長。接待扶輪社與家庭和社區整體也因為與來自不同文化的廣泛、友善接觸而豐富。
二、申請相關事項:
(1)報名資格:
1. 15歲半至18歲之中學在學男女學生
(出發時年齡須符合此範圍內,亦即1994年8月1日~1997年2月1日出生)
2. 本地區扶輪社友子女、孫子女或依本地區補助弱勢優秀學生,皆可透過本地區扶輪社推薦(弱
勢優秀學生甄試辦法,由委員會另行訂定公告之)。
3. 推薦社必須安排3個適合之接待家庭(派遣家庭為當然之接待家庭)、1個預備接待家庭,以及一位接待顧問,接待國外來台交換學生,為期一年。
4. 出國費用及必要經費全部由派遣學生之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自行負擔。
5. 派遣學生需學業成績(前2年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過2科,且英文在校成績必須及格)與品行優良,SLEP(參考網站:www.VIECC.com)成績必須35分以上或全民英檢初級成績及格,必要時由甄選委員會視情況考核之。
6. 推薦社須同意依3500地區與國際扶輪(RI)青少年交換活動規章之規定運作,以符合RI認證之要求。
7. 推薦社須成立滿3年,派遣學生家長亦須入社滿3年(二者皆以2012年7月1日為基準),並請推薦社提供各該社員過去3年之三出記錄以供參考。
8. 每次甄選推薦社只限推薦一名派遣學生。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17日截止。
(3)預定交換地點:依國外各扶輪地區交換之要求決定派遣國
a.北美洲地區:美國、加拿大。
b.中南美洲地區:巴西、墨西哥、阿根廷……。
c.非洲地區:南非……。
d.歐洲地區:義大利、比利時、德國、法國、瑞士、芬蘭、英國、挪威、荷蘭、匈牙利、波蘭、瑞典、捷克、西班牙……。
f.亞太地區:日本、澳洲、俄羅斯、韓國、泰國……。
(4)出發時間:2012年7月(註:交換時間為期至少十個月)。
(5)報名方式:(資料不全恕不受理,並請於截止日期10/17前寄至地區辦公室: 桃園縣中壢市裕民街
24號5樓之3 Lisa收;如有任何疑問請與TRYEX辦事處胡小姐聯絡:02-23706636)
1.中文申請書一份(請備書面及電子檔)---(附加檔案三)
書面部份含體檢表(中文版)與學校成績證明-中文版,
請繳交前二年成績單,若是升高一學生請繳交國中成績單。
2.SLEP or全民英檢初級成績證明一份(書面)。
3.護照影本(請備書面及電子檔)。
4.戶籍謄本一份(書面)-近3個月。
5.接待家庭預定表一份(請備書面及電子檔)。
6.證件照照片(電子檔)。
7.推薦社出具理事會通過證明函.
8.接待家庭同意書。
(6)甄試日期:2011年11月5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資格喪失:派遣學生受訓期間,如有下列情事經青少年交換委員會核定得取消其派遣資格:
1.違反國際扶輪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規則者。
2.素行不良,受校方記過等處分者。
3.有任何妨害扶輪名譽之言行者。
4.休學或二星期以上沒有音訊者。
5.心身健康發生重大障礙導致無法繼續受訓者。
6.無故缺席「派遣學生訓練講習會」者。
7.未能如期繳納相關費用者。
8.派遣學生之監護人與派遣社未能配合地區履行RI認證之相關規定者。
9.受訓期間經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裁定不適任扶輪親善大使者。
(8)錄取原則:
1.報名資格符合者方可參加甄試。
2.錄取標準以甄試成績高低為依據。
3.若家中或社內已有成員參加過扶輪青少年交換計劃,但未盡相關之責任與義務者,
將影響其錄取。
(9)費 用:
1. 甄試合格者,須於合格名單公布後兩星期內,繳交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新台幣70,000元整。其中50,000元供地區委員會辦理訓練、講習、制服、名片、徽章……等出國前之準備工作。其餘20,000元為TRYEX之行政費。逾期不繳納視同放棄派遣資格。
2. 學生出國的簽證,護照,機票,保險及在國外之費用須自行負擔。
3. 派遣學生第一次講習會後兩星期內,繳交新台幣140,000元整,以供地區補助各接待社62,000元接待費用及各項接待講習會、接待學生適應課程、語言課程、文化課程,以及各項接待相關事務之費用。逾期不繳納視同放棄派遣資格。年度結餘款將撥入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專戶。
4. 以上費用不包含任何國內旅遊費用,如訓練講習期間,地區有安排與來台學生的共同旅遊,則參加者須自費(自由參加)。
5. 甄試合格之派遣學生自行放棄派遣資格或依本辦法二條第7項喪失派遣資格者、已繳交之費用不予退還。
地區總監 張宏明
地區青少年交換主委 羅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