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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2012~13年度長期YEP甄試辦法

 

 

一、青少年交換活動的目的:

    本計畫提供青年學生與扶輪接待家庭、扶輪義工,以及社區整體許多的助益。透過青少年交換,學生能第一手學習外國生活的各個面向。隨著對於世界的概念不斷擴張,他們漸趨成熟,發展對自己更深層的瞭解。融入外國的教育體制,加強了他們的學業與個人成長。接待扶輪社與家庭和社區整體也因為與來自不同文化的廣泛、友善接觸而豐富。

 

二、申請相關事項:

 1)報名資格:

1. 15歲半至18歲之中學在學男女學生

(出發時年齡須符合此範圍內,亦即199481199721出生)

2. 本地區扶輪社友子女、孫子女或依本地區補助弱勢優秀學生,皆可透過本地區扶輪社推薦(

  勢優秀學生甄試辦法,由委員會另行訂定公告之)

3. 推薦社必須安排3個適合之接待家庭(派遣家庭為當然之接待家庭)1個預備接待家庭,以及一位接待顧問,接待國外來台交換學生,為期一年。

4. 出國費用及必要經費全部由派遣學生之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自行負擔。

5. 派遣學生需學業成績(2年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過2科,且英文在校成績必須及格)與品行優良,SLEP(參考網站:www.VIECC.com)成績必須35分以上或全民英檢初級成績及格,必要時由甄選委員會視情況考核之。

6. 推薦社須同意依3500地區與國際扶輪(RI)青少年交換活動規章之規定運作,以符合RI認證之要求。 

7. 推薦社須成立滿3年,派遣學生家長亦須入社滿3(二者皆以201271為基準),並請推薦社提供各該社員過去3年之三出記錄以供參考

8. 每次甄選推薦社只限推薦一名派遣學生。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7日截止。

 

3)預定交換地點:依國外各扶輪地區交換之要求決定派遣國

a.北美洲地區:美國、加拿大。

b.中南美洲地區:巴西、墨西哥、阿根廷……

c.非洲地區:南非……

d.歐洲地區:義大利、比利時、德國、法國、瑞士、芬蘭、英國、挪威、荷蘭、匈牙利、波蘭、瑞典、捷克、西班牙……

f.亞太地區:日本、澳洲、俄羅斯、韓國、泰國……

 

4出發時間:20127(註:交換時間為期至少十個月)。

 

5報名方式:(資料不全恕不受理,並請於截止日期10/17前寄至地區辦公室: 桃園縣中壢市裕民街

24號5樓之3 Lisa收;如有任何疑問請與TRYEX辦事處胡小姐聯絡:02-23706636

1.中文申請書一份(請備書面及電子檔)---(附加檔案三)

書面部份含體檢表(中文版)與學校成績證明-中文版,

請繳交前二年成績單,若是升高一學生請繳交國中成績單。

2.SLEP or全民英檢初級成績證明一份(書面)

3.護照影本(請備書面及電子檔)

4.戶籍謄本一份(書面)-3個月

5.接待家庭預定表一份(請備書面及電子檔)

6.證件照照片(電子檔)

7.推薦社出具理事會通過證明函.

8.接待家庭同意書。

 

6甄試日期:2011115,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資格喪失:派遣學生受訓期間,如有下列情事經青少年交換委員會核定得取消其派遣資格:

1.違反國際扶輪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規則者。

2.素行不良,受校方記過等處分者。

3.有任何妨害扶輪名譽之言行者。

4.休學或二星期以上沒有音訊者。

5.心身健康發生重大障礙導致無法繼續受訓者。

6.無故缺席「派遣學生訓練講習會」者。

7.未能如期繳納相關費用者。

8.派遣學生之監護人與派遣社未能配合地區履行RI認證之相關規定者。

9.受訓期間經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裁定不適任扶輪親善大使者。

 

  8)錄取原則:

1.報名資格符合者方可參加甄試。

                           2.錄取標準以甄試成績高低為依據。

               3.若家中或社內已有成員參加過扶輪青少年交換計劃,但未盡相關之責任與義務者,

                 將影響其錄取。 

 

  9)費    用:

1. 甄試合格者,須於合格名單公布後兩星期內,繳交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新台幣70,000元整。其中50,000元供地區委員會辦理訓練、講習、制服、名片、徽章……等出國前之準備工作。其餘20,000元為TRYEX之行政費。逾期不繳納視同放棄派遣資格。

2. 學生出國的簽證,護照,機票,保險及在國外之費用須自行負擔。

3. 派遣學生第一次講習會後兩星期內,繳交新台幣140,000元整,以供地區補助各接待社62,000元接待費用及各項接待講習會、接待學生適應課程、語言課程、文化課程,以及各項接待相關事務之費用。逾期不繳納視同放棄派遣資格。年度結餘款將撥入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專戶。

4. 以上費用不包含任何國內旅遊費用,如訓練講習期間,地區有安排與來台學生的共同旅遊,則參加者須自費(自由參加)

5. 甄試合格之派遣學生自行放棄派遣資格或依本辦法二條第7項喪失派遣資格者、已繳交之費用不予退還。

 

地區總監  張宏明

地區青少年交換主委  羅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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